(一) 文职名称 皇帝:国家最高统治者。(皇帝正妻称为“皇后”;妾称为“妃”,但“贵妃”则次于“皇后”。皇帝父尊称“太上皇”;皇帝母尊称“皇太后”;皇帝之祖父尊称为“太皇太上皇”;皇帝之祖母尊称为“太皇太后”)。 太师:(含太傅、太保、少师、少傅、少保)始于西周。原为高级武官。以后为辅君文官。太师、太傅、太保称为“三公”。(对辅导太子之官,亦称太师、太傅、太保或少师、少傅、少保)。明清仅作对大臣加衔,无实职。 丞相:始于战国。(亦称宰相,相国、相邦)有时与太尉、御史、大夫称为“三公”。大司徒、大司马、大司空均属“三公”之类仅称号不同。有时“尚书令”、“中书令”、“中书监”、“侍中”、“大冢”、“内史”、“纳言”、“内史令”、“左右仆射”、“太宰”、“少宰”、“左右丞相”(左丞相总辖吏、户、礼三部,右丞相总辖兵、刑、工三部)、“丞相平章政事”、“内阁大学士”亦称丞相。有的朝代丞相的实权次于尚书。 尚书:(又称掌事)始于战国。自东汉起实权高于“三公”。副职为侍郎,各司之长称郎中,副者称员外郎。 尚书令:始于秦代。为掌章奏文书之官。自汉以后职权渐重,直接对君主负责总揽一切政令的首脑。实权大于宰相。副职称左右仆射。宋代尚书令在太师之上,以亲王及宰相兼任。 中书令:始西汉。掌传宣政诏令之官。 中书监:始三国。掌政务机要传宣诏令之官。职权相似宰相。 太史:始于西周。掌起草文书,记载史事,编写史书兼管国家典籍,天文、历法、祭祀之类的,为朝廷大臣。有时别称“著作郎”、“太史监”、“太史局”、“司天台”、“天文院”、“钦天监”。“翰林院”之长官亦称太史。 内史:始于西周。掌管著作筒册之类的官。 御史大夫:始于秦代。为皇帝秘书长,管理监察、执法和重要图籍、掌管朝廷要政的高级长官。 御史:专掌监察、纠察和巡察之类的长官。“侍御史”、“侍卫吏”、“符玺御史”、“治书御史”、“监军御史”、“督军粮御史”、“禁防御史”、“监察御史”、“殿中侍御史”、“督御史”、“巡按御史”“巡漕御史”、“侍卫”均属御史类之官。驸马:始于汉代。对皇帝的女婿之称,非官职。 议郎:始于西汉。隶属光禄大夫、承议郎、通直郎、秘书郎,类似顾问,参议朝政事务之官。 廷尉:(又称大理寺卿、廷尉卿),始于秦。掌管修订法律和管理刑狱之官,历代沿用。 郎中令:始于秦代。(又称“光禄寺”、“光禄勋”、“光禄寺卿”),皇帝左右亲近官。管宫廷侍卫,属九卿之一。 大司农:始于汉代。(又称“太府寺”、“太府寺卿”、“司农寺卿”),主管租税、赋役和国家财政之官。 太常:始于秦。(又称“太常寺”、“太常寺卿”),掌宗庙、礼仪、兼选博士的皇帝亲近官。属九卿之一。 典客:始于秦。(又称“大鸿胪”、“鸿胪寺卿”),管少数民族事务官,属九卿之一。 太仆:始于秦。(又称“太仆寺卿”、“太仆卿”),管皇帝的车马官,属九卿之一。 宗正:始于秦。为宗正寺管理皇族事务之长官。属九卿之一。 少府:始于秦代。管理宫廷内的服饰、银宝、珍品等总务官,属九卿之一。 谏仪大夫:始于东汉。为朝廷的监察官。有权对百官进行纠弹,对皇帝进行规谏,“左右补阙”、“左右拾遗”(合称补遗),均类似监察、谏议之官。 枢密史:始于唐。(亦称枢密事),为朝廷枢密院之长官。主管军务或政务或军政统管之职。副职称枢密副史。一般由君主左右大臣担任,实权大于宰相,可秉承君主旨意决定执行有关军政事务。 布政使:始于明代。京廷各省、署置司的长官为布政使,左右布政使为副职,掌传宣。 参政:始于明代。布政使之下属官。 朝奉大夫:始于宋代。有朝清大夫、朝奉郎等。为皇帝朝奏议事主领官。正五品或正六品。 校书郎:始于东汉。校勘书籍之官,官为正八品。 安抚使:始于隋代。派往受战争或灾情地区巡察调解之官,一般是由级别高的官担任。 评事:始汉代。审理疑难大案的官。一般从三品。 侍中:始于秦。初为伺侯皇帝杂事之官,因近皇帝,地位逐渐贵重,成为掌管机要的官。相属于宰相。亦称“纳言”。 侍从:初为侍从皇帝或侍从官员的文官,后称六个部的尚书郎、大学士为侍从。 侍讲:始于唐。是如儒林院、翰林院之侍读、侍讲、修选、编修、检讨之类的官。学位较高,如状元就可授翰林院修选,榜眼、探花授儒林院编修。 内阁大学士:唐朝始设,为掌起草章令、批答奏章之职,相似宰相之权,又作为对大臣加衔之用。 钦差大臣:皇帝派遗去各地办理要事或驻外使节的官员。 提学:始于宋代。与提举同属管文化教育、医疗卫生的官。 提刑:始于宋。(又称完司),为各路主管刑狱、司法的官。 提劳:清代置。掌管牢狱的官。 巡检:始于宋。为管理关隘、要地之长官。 巡察使:始于唐。朝廷派往各州视察的官。又称“巡按”。 博士:始于秦汉。是学术渊博的授名。“国子学”、“太学”的教官亦称博士。 宦官:被阉割后无性能的男士,从事分中官、内官、内臣、内传、内监等职。韧设时实权不大,因与皇帝、皇后亲近,后来逐渐掌握实权。可直接统领军队控制朝廷要事。 主簿:始汉代。自中央各官署乃至县级均有设置,为同级辅佐之官。 判官:始于唐。(又为通判),特派担任临时职务之官。府、州均有设置府判、州判。 门侯:掌管开关京门的官。 太守:始于战国。是郡或州掌管军政大权的最高长官。 刺史:始于西周。权仅次于太守。 节度使:始于唐。为掌中央军政大权或州(都)最高长官。 推官:始于唐代。属节度使、监察使之佐官。 巡抚:为朝廷临时派往各地巡察的官,有时巡抚与总督同为地方长官。亦称抚台。 知府:始于唐。为省府或省属地方府之长官。 知州:始于宋。一级地方行政州或二级地方行政州之长官。 教授:始于清。为府学训导考核学生的官。 知县:(又称县令、县宰、知事),为县之长官。 县丞:辅佐知县的文书官。 县政:为管理县仓库、监狱之官。 典史:掌管追捕、监狱之官。 教谕:始于明。掌管一县教学的官。 训导:为府、州、县协助同级管理学校教育的官。 三老:始于春秋。为农村乡官。 啬夫:掌一乡的狱讼和赋税之官。 亭长:始于战国。为乡村十里一亭之亭长。掌管治安与停留旅客民事等。“光禄大夫”、“金紫光禄大夫”、“银(青)光禄大夫”均为大臣加衔授勋之衔称。 大学士:始于唐。用于对大臣加衔之用勋称。 平章士:始于唐。一般用于为大臣加封授衔之勋称,有时设有其实职。 太学士:(学士、博士、大夫)为文臣或德高望重的老臣授封加衔之勋称。 承德郎:(文林郎、修职郎)均为文职授封之用,承德即为正六品,文林郎为正七品。修职郎为正八品。 振威将军:始于清。为武官加封称号。振威将军从一品。武功将军从二品,武义都尉从三品,武翼都尉从三品,昭武都尉正四品,武德佐骑尉从五品,云骑尉从五品均为清代对武官加封。 |